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遴选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19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招生工作力度,拓宽项目招生宣传渠道,优化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同等学力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专业从事教育咨询、教育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专业管理团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注册的团队机构,且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教育咨询、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教育培训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3.具有丰富的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及管理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

4.具有一定的场地和人员规模,其中,办公场地须100平方米(含)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须5人(含)以上(需提供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证明材料);

5.经核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团队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

2)团队机构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存在法律纠纷尚未结案或正在诉讼之中的;

3)团队机构或机构法人经营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调查、审查、审计的;

4)团队机构或机构法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数量   

7个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 5月25日 下午17:00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需要,拟分别在江西、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河北、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等省市区域交通便利、报名学员较为集中的省市,按照相邻、相近区域的原则划分一定的招生管理覆盖范围,设立7个校外学习中心;

2.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7个指定的区域内选择一个进行申请(具体区域设定,详见附件二);

3.学校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主要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推介、开展现场确认注册,协助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以及协调处理招生、教学管理服务等其他事项;

4.申请单位主要承担校外学中心运营、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科技园的日常管理,科技园将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设点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工作检查及督导;

5.申请单位应认真按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6.遴选工作将采用查看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7.遴选结果将在校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合作协议。

五、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材料清单(附件1),提交申请材料,以及填写并提交《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遴选评分表》(申请单位先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成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团队名称+申请校外学习中心”命名),发送至邮箱:44779529@qq.com

(邮件主题为:“团队名称+申请校外学习中心”)。

纸质版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交(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化学馆311室 同等学力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8506376   1597910073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1.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提交材料清单.docx

2.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团队(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

 

 

                             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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